珠海讨债公司调解北白象镇村民老郑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
时间:2026-03-14 点击:2 次 名称:珠海讨债公司顺达 来源:https://zhuhai.wjfzxh.com/
案情简介
北白象镇村民老郑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,支付租金后计划用于生产经营,后因该房屋消防检查不合格,无法实现生产用途。老郑提出解除合同、退还租金的诉求,房东以“合同合法有效,无法使用系承租方自身问题”为由拒绝,双方矛盾陷入僵局。
调解过程
村“一肩挑”干部徐某聚焦“合同目的落空”的核心问题,不纠缠于“谁对谁错”,而是以“方案设计师”的身份开展调解:一是向双方摆清客观事实,明确案涉房屋未达到生产用途的消防标准,合同目的无法实现;二是为双方设计两个可行解决方案,即依法解除合同、房东退还租金,或双方共同投入改造消防设施,并客观分析两种方案的成本、风险与结果。
调解结果
房东经综合权衡,选择解除合同并退还老郑租金,双方达成和解,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顺利化解,且保全了乡邻情面。
案例点评
本案为典型的房屋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引发的纠纷,基层调解者跳出“责任认定”的传统思维,紧扣当事人核心需求,通过设计多元化解决方案,将选择权交给当事人,实现了纠纷的高效化解。
标题:珠海讨债公司调解北白象镇村民老郑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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